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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3日 10:46  (点击次数: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2.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考场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西区综合实验楼C215院办公室。

专业课笔试地点:西区综合实验楼D308院会议室。

面试地点:西区综合实验楼D308院会议室。

4.复试时间:2025年3月27-28日。

注意:考试期间考生的次序是随机选取,所以请保证在考试时间段一直在候考区等待。

二、复试内容、形式及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发展动态了解情况及发展潜力,以及考生事业心、责任感、举止礼仪、语言表达、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

2.复试形式及规则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再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24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4。

4.总成绩相同排名办法

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通过初始总成绩进行排名;若仍相同,按政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的顺序,通过单科成绩进行对比排名。

三、复试流程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须按要求于3月27日报到,并把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提交给学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面试:复试考生将于3月28日上午9:00-12:00参加复试面试,

3.复试笔试:复试考生将于3月28日下午14:30-17:30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

4.复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完成复试。复试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四、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3月27日14:30-17:30,实验楼C215院办公室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身份证正反面居中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预期顺利毕业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8)对于在2025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往届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位证书编号;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8)《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用);

(10)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复试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加权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招生指标,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拟录取”,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六、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化学化工学院提出申请。考生如对二级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七、复试纪律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报上级教育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名),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结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我院随后的通知执行,复试体检费:30元/生。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列事项以学校发布的《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十、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赵老师,手机:15237369260,办公电话:0373-3040062。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373-3040863、3693027

河南科技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