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健康成才,根据《河南科技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院发字〔2008〕50号)的规定,现对我院2016-2017学年减免特困生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及金额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上学年获得校内奖学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由申请本学年学费减免。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者;
3.父母一方过世或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无保障者;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特殊困难者;
(若符合上述情况者需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学费减免金额为每生每学年700元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1.个人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费减免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残疾证复印件、低收入证明、2000字左右申请材料等)。
2.各班将本班符合条件学生的有关材料于3月29日(本周三)晚19:30-21:00交到我院团委办公室(要求附带班级评定总结及评定小组成员签字),逾期不收。
3.最终将有关材料交至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办公室,由团委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我院官网公示。
四、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及学校规章制度者;
2.休学、留级、退学及自费出国者;
3.有高消费现象、在校内外租房及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4.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者;
5.弄虚作假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减免者。
五、要求
1.各班学生学费减免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各班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3、各班成绩排名以综合一览表中的综合成绩为依据。
注:表格填写要求:
1、学费减免申请表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相关下载一栏下载。
2、填写表格时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格式,统一使用宋体五号字体。
3、班级需要上交评议总结,总结包括评议的时间、地点、采取的方式、评议排序结果和所有参评学生名单,评选小组成员需在评议总结中签名。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