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6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河南省三好学生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河南省先进班集体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要求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等程序产生。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3、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和《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表格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